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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六章 关键先生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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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看着他们要为喝酒的事情吵起来,韦夏双手拍拍他们的大腿,起身说:“谢谢你们,能聊两句让我感觉好多了。”

然后,他们一起走出更衣室。

按正常步骤,现在该回家了。

拜纳姆非要证明他从17岁开始就喝酒了,非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喝酒。

他无法买酒,韦夏不愿意买酒,只能韦弗去。

韦弗买了两瓶酒和一瓶饮料,他们坐着韦夏的车去韦夏的家里。

这样他们就不用担心喝醉无人料理的事了。

韦夏第一次带队友回家,万幸,韦秋和李忠贤当时的穿着并不显得不得体。他们最近玩腻了游戏,更多地出入休闲室玩桌球。

当晚的最终结果,拜纳姆只喝了几口就晕晕的不能自已,韦弗倒是精神奕奕,看来平时没少喝。

韦夏滴酒不沾,喝完那瓶碳酸饮料已经让他有些罪恶感了。

尽管多了些不该有的闹剧,韦夏仍然睡得很死。

他顺利地穿越回了过去,来到了1962年的11月中旬。

正常的训练,韦夏执迷于中距离。

就他现实中投丢的那记关键球的位置,在60年代属于远距离的投篮。

看到他不厌其烦地练习,还没人帮着捡球,萨姆·琼斯看都看困了。

“洪多,退那么远投篮又不会多算你1分,何必呢?”琼斯问。

琼斯是NBA历史上最早的关键先生之一,或许他能给韦夏提供一些经验之谈。

“萨姆,如果比赛进入关键时刻,你怎么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?”韦夏问。

“这让我怎么说?这是一种本能,终结比赛的本能,你这种凡人不会懂的,等你哪天帮我牵线成功,或许我能教你怎样成为关键先生。”

这语气怎么听着那么熟悉呢?

哦,韦夏想起来了。

他当年看完《的士速递》表示要把玛丽昂·歌迪亚娶回家的时候,梅晨便用相似的语气安慰他:“等你长大,等你长大之后就能把她娶回家了。”

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的他是多么纯真啊。

妈妈的话让他深信不疑,完全没有此时对琼斯那么不屑一顾。

“既然这样,那你找别人帮你牵线好了,在我成为关键先生之前,我没工夫帮别人牵线。”韦夏无情地说。

“别别别别啊!”琼斯对自己的长相那是相当的有自信。

虽然哈夫利切克长着一张披萨脸,还留着没品位的寸头,但他好歹是个白人,而且为凯尔特人效力,眼馋他的女人多的是。琼斯自己是黑人不说,身上的乡土气质却比背书包的杜兰特还要浓十倍。

如果说杜兰特看着像包工头,戴上安全帽就能进工地催工了,那琼斯就是被催工的人。

他空有一颗杀手之心,却没有杀手的气质和明星脸,加上歧视盛行的60年代,想成功地约一晚上,太难了。

为了让韦夏继续拉他的皮条,他不得不将他的杀手本能倾囊相授。

有人想问这也可以?那是不是应该让哈登去见见琼斯?或许这样能成功治愈生死战挺起不能的毛病呢?

琼斯是这么同韦夏说的:“最重要的是自信。”

“自信?”

“对,自信。”

“如果你知道你要去做一些关键的事情,却为此紧张而不是打心里觉得‘唔呼我的时刻终于来了’,那你大概率会掉链子。”琼斯淡淡地笑道,“这也是威尔特那个蠢货和比尔的差距所在。”

听起来挺抽象和笼统,但刚经历了一场败仗,投丢关键球的韦夏,却深刻地领悟到了琼斯话语里的关键因素。

自信。

没错,他当时并不是那么有自信。

他看见布莱恩·库克把球传过来时,首先想做的是找到科比,把球给他,让他去解决。后来给不了科比,他迫于无奈才决定自己来。

虽然他的技术动作没什么问题,但他由始至终都没有真正地相信自己可以投关键球。

他不够自信,就是这么回事。

“你明白了?”琼斯见他发呆,追问了句。

韦夏轻轻地点头,大概明白了。

“既然明白了,就给我动身起来,看到那个正在跑步的女人了吗?”琼斯指着体育馆外正跑步的短发美女,“半个小时之内,我要她的联系方式,GOGOGO!”

韦夏被迫跑出体育馆,追上那位美女。

看见韦夏接近,对方刚开始是愉悦的,可是当韦夏说出他的真实目的,对方的脸色立即转阴。

由于此前不计其数的失败拉皮条经验,韦夏大致可得出结论:就萨姆·琼斯也想吃这块天鹅肉?想什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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