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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5. 骑士的恋人 其六 荒野寻“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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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教大人,我有问题想要请教。”塞布林娜有点难为情。</p>

说来说去都是些玄乎的玩意。克莱蒙德这个大老粗早听得不耐烦了。</p>

“你走开。带着你手上那个臭小鬼到一边去。”小姐把他赶走。谈话只剩下塞布林娜和弗拉维。</p>

“主教大人,爱,都是向着美好的事物吗?会不会我看走了眼,爱上一些平庸的东西呢?”</p>

“哈哈!”弗拉维似乎一下子体会到小姐的心情。</p>

“这世间没有一种造物是平庸的。即便一棵花,从种子萌发出来,根系分布在地下,枝叶有序地生长。雨露滋润、向着太阳绽放。仔细看它的结构,叶片的脉路、花瓣的次序,还有花蕊的形态,散发的芳香,它怎么会平庸呢?任何一件造物都是杰作啊!”</p>

塞布林娜听完在那傻笑,低声说:“我爱的那个人,傻得冒气,没文化还活到这个岁数,也是造物者的杰作呢!”</p>

在教堂的花园稍事休息。傍晚几位骑士又护送女士们去修道院住宿休息。男女有别嘛。那里是女士们落脚的地方。夫人打算在这里住上一个礼拜。送她们安顿好了,骑士们回到教堂的宿舍。</p>

二人照例住在一间宿舍。明早是去是留有点尴尬。总不能一直住在这等她们吧!夜里卡拉西斯一直在叨叨恩师的事情,看来今天讲的故事刺激了他的某一根神经。骑士长则被烦得也辗转难眠。</p>

“卡拉西斯,你成天说那个故事是真的,你的意思是这世界上真的有龙吗?”</p>

“龙是一种隐喻啊,耿直的蒙特大哥……”</p>

卡拉西斯翘着二郎腿。</p>

“故事诞生的地方,两个交战的国家彼此仇恨多年。各自版本中的骑士,都是屠杀对方士兵的猛将。每次打胜仗的一方就大肆宣扬这个故事。终于后来有个人改了这个故事,将凶恶的敌人改写成地狱的恶龙。这样一来两个国家敌对的故事成了同一个版本,慢慢地彼此之间的争斗也日渐平息。”</p>

克莱蒙德一听,恍然又觉得自己被他骗了。</p>

“你这人怎么这样!既然故事是瞎编的,就不要欺骗我们家小姐啊!”</p>

“这不是欺骗,笨蛋。你读书少才不明白。她的心里可明白着呢。”</p>

“你确定,她明白?可是今天告别的时候她还问我,可不可以为她杀死一条恶龙……”</p>

“哈?”卡拉西斯先是小小地吃惊了一番,而后又笑得在床上打滚。“哈哈哈——她让你杀,那么你就去啊!勇敢的骑士!”</p>

“妈的,要去你也去。这是你忽悠她的,你也有份。”克莱蒙德气不打一处来,“现在你说吧,哪里去找恶龙?”</p>

“蒙特你别这么教条嘛。你就去外面杀一头野猪,把獠牙砍下来送给她,就说是龙牙不就好了。”</p>

“她傻,别人也傻吗?我怎么不把你这个油腔滑调的家伙宰了,把你的肋骨送给她说是龙骨呢!”</p>

“欸,别这样嘛……”卡拉西斯眼珠转一转,“类似于龙的生物,自然界里也有的。我听说过一种——蜥蜴。个头特别大的蜥蜴,就是龙的原型。我们去外面找一头宰了,牙齿拔下来送给小姐吧。”</p>

“说得真轻松。”</p>

“哈哈,走嘛,去吧!这几天你闲着也是闲着,姑且为公主殿下宰头龙取乐吧。”</p>

第二天一早,他们相约去找“恶龙”。为此他们还去请教那位博学又和蔼的弗拉维主教。主教大人似乎每天会很早起身,在花园里修剪玫瑰花。</p>

主教觉得他们的想法很有趣,也给了建设性的答案。</p>

“广袤的荒原上,有这种动物栖息。我在一本古老的旅人笔记中读到过。你们可以尝试着去找找看。”</p>

弗拉维找来那本笔记,将带着“龙”的书页扯下来借给他们。</p>

二人一看,就是一条乌漆墨黑的怪物,四只脚在地上爬,张着血盆大口,全身疙疙瘩瘩地。</p>

那二人纯粹是抱着出去玩顺便试试看的心态,谁也没当真。简单准备了行李,带上一周的干粮。辞别修道院里休假的几位贵妇,踏上前往荒原的旅程。</p>

而那个调皮捣蛋的屁孩子安塞尔,被随手塞给一名年幼的仆人。那仆人特别老实,从来不讲话,自然也不会拒绝。反正大人们不用操心他们了。</p>

深入荒原以后,需要野蛮人的向导。</p>

长期以来,城堡与荒原上的野蛮人共存。总会偶尔有那么几个落单的野蛮人来到城里定居。荒原上经常会看到游牧的野蛮人家族经过。在野蛮人崛起之前,他们井水不犯河水。</p>

那些定居在城市边缘的野蛮人非常聪明,能够掌握北方人的语言。支付一点点钱就可以请他们做翻译。当然,他们对自己的家乡已经不够熟悉了,还需要找一个更加“野蛮”的向导。</p>

二人先是请了一位翻译,翻译会为他们找一个信得过的蛮族猎人。</p>

原计划三天的路程,走了整整一周。来到真正的荒原以后,翻译终于搭上一个打猎的野蛮人。那种野蛮人脸上脏兮兮的,讲得话没一句听得懂。他的身上还带着野兽一样凶猛的气息。</p>

翻译甚至没有支付钱币。野蛮人更喜欢实物,尤其是金属制品,他看上中克莱蒙德随身烧饭的锅。谈妥了价钱,翻译又描述了一通大家想要找的那种生物。</p>

这个翻译的北方话说得不算好,很多词都不懂。至于说到蜥蜴是什么玩意,卡拉西斯干脆拿出那张旅人笔记的单页——“就是这种肥得像猪一样、有一个大尾巴,还有大嘴巴,四只脚在地上爬的动物……”</p>

翻译支支吾吾了半天,那猎人向导倒是一看就懂了。叽里呱啦又说了一通。</p>

“他说什么?”</p>

“他说他认得。这种动物住在山谷的碎石堆里。就在前面。”</p>

二人一听,既然不远,立即赶过去吧。</p>

可是上了路才知道,野蛮人的“不远”是三天打底的。每天都说“不远、明天就到了”。一口气走了三天,还是“不远、明天就到了”。</p>

这时候他们才知道,野蛮人的语言很简单,一年之内的路程都是“不远”,不管多少天以后,都叫“明天”。</p>

克莱蒙德气得要骂人了。</p>

“一转眼就要两个礼拜,我可不是云游四方的闲汉!”</p>

身为骑士长,家里一坨坨事情等着他呢。一直这样下去不行,他打起退堂鼓。</p>

“蜥蜴找不到就算了吧。”</p>

一看他要放弃,那个翻译又着急了,反复和猎人确认,这次真的“不远”了。哪怕承诺支付给他们足额报酬,那两个淳朴的家伙也不肯放弃。他们觉得既然已经决定出发寻找“大哆咯”(喂,作者不要光想着好吃的啊),向兽主发了誓,必须得去。猎物在那里等着他们呢。</p>try{ggauto();} catch(ex){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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