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了政事堂,徐平回到了自己的官厅。随便处理一下公文,就该休务回家了。
在案几上随手一翻,却发现一封来自新任巩县知县王安石的书信。展开来看,原来是最近京西路工商业进行大手术,王安石有不同意见。
之前,迫于巨大的财政压力,各地的工商业基本都操控于官府之手。特别是像酒楼和邸店之类的服务业,稍微大一点的县以上城市,几乎全为官有。哪怕百姓自己开的店,只要官方觉得利润可观,都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,收归官有。
这些官有的酒楼和邸店,大部分让百姓指射,即承包出去,官方收取固定利润。大一些的店,赢利能力稍强,便由官府经营。这样做最大的害处,对经济的束缚不说,是官府为了保证利润,强行让境内的富户轮差衙前役,用家产作保经营酒楼和邸店。商业正常增长一切都好,一旦出现亏损,或者利润下降,便由轮差衙前补足差额。
这跟徐平前世的国有经济不一样,这些酒楼邸店被官方直接当作提款机,过分一点的地方不按前几年业绩,随意指定一年要上交的利润。达不到,便直接用经营的衙前人家的家产充账。在很多地方,直接变成了对境内富户额外收税。
宋朝天量的财赋收入,除了禁榷专营,还有一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。
这样的后果,便是造成了官府插手不多的商业的畸形繁荣,服务业的破败。除了采取特殊政策的几个京府,大部分的州县,城内服务业不发达。甚至于出现,城外偏远地方的酒楼邸店,由于不在官方掌控之下,比城内还繁荣的怪事。
在京西路试行的工商业改革,徐平借鉴前世经验,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。除了四京之外,地方上那些由百姓指射经营的酒楼邸店,一律卖出去,官方收税。
一般原则,县一级保留一处官方经营的酒楼,和一处官方经营的邸店。州一级则按等级,保留二到五处。超出数字的,把小的卖掉扩建大的,形成规模化的经营。官方所有的这些商业,不再使用衙前,而是雇专人经营管理,制定奖惩制度。
宋朝现在问题是,在城镇是官有经济占的比重过大,官府对利润的搜刮过甚,让工商业发展不起来。通过向民间让渡小型工商业,来刺激经济的活力。
与向民间开放工业和服务业相对应,通过三司铺子和各种民间会社经济,把畸形繁荣的商业的主导权,从一些大商户的手中夺过来。他们借助官方力量实行行会垄断,在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,打击压制了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。
出乎徐平意外,王安石表达的不同意见,竟然是觉得对民间放权让利不够。他以巩县为例,认为已经有了驿馆,官方的人员往来住处和酒食供应有保障,再保留官营的酒楼和邸店各一处没有必要。如果把这个市场完全放给民间,百姓得利更大。
徐平把这封书信翻来覆去看了几遍,实在不相信这是王安石提出来的意见。在印象中可不是这样,王安石变法是把民间的工商业全部收归官有,走得比自己更远。
中国历史与欧洲有着完全不同的轨迹,在宋朝和之前的朝代,经济中不管是农业还是工商业,官方都占有巨大份额。宋朝是一个顶峰,王安石变法直接把工业、商业和金融业几乎全部收归官有。同时在乡村推行保甲法,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。
如果徐平要借鉴他前世新中国刚建国时的做法,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推行下去,王安石实际上已经做过了。那次变法的问题,是把经济权力收上来之后,没有用这些钱发展社会生产,而只是让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。庞大的改革,真正与发展有关的,只有农田水利法等了了几项措施。生产发展不了,改革必然被旧党反对,这种反对有社会基础。
如果徐平记得他前世整套的工业技术,完全可以提前几十年做王安石变法的事。农村分田之后实行保甲法,利用工农业剪刀差,最快的速度发展工业。到徐平年迈的时候,说不定就可以开始星辰大海了。出去殖民的收益,极大可能比不上集中精力发展中国本土的收益。那样的结果,就是在中国建了个地上神国,其他地方全是原料产地。把经济的大部分收归官有,在这个时代,并没有制度和思想上的阻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