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仲淹又道:“酒要按都护说的,那最好不要城里面卖,由三司卖给各部,他们自己到军营里去喝好了。只是如此一来,城里的小商贾失了生意。”
“不要卖给各部,还是卖给这些小商贾。只是让他们到各部驻地去发卖,不要在城里如此,不然要闹出事来。到各部发卖,让各部首领看管,出事了他们自己能压住。”
范仲淹答应,没有再问。为什么不要直接卖给各部,还是要卖给小生意人,他实际是有些想不通的,就只当徐平爱惜小商贾的饭碗了。其实徐平不是这个意思,商业是有链条的,由三司直接卖给各部,这条链条就断了。看起来这样各部省了钱,其实对商业链条没有好处。经济要尽量拉开商业链条,在这个基础上再去讲成本和效率。卖给各部并不会让士卒少花钱,不过是把商业链条的一部分利润从生意人转到了各部首领手里罢了。
三司要抓住经济的上游和大宗货物,商业的末端尽量放开,才能把经济做活。让商业链条完全封闭,社会插不上手,商业行为就失去了放大作用。经济的活力最重要的是在末端,成本和效率在前端,三司要管该管的,不要想把什么都抓在自己的手里。
正在这时,几个士卒赶着一二十匹马从城外走来,径直向都护府去。
徐平看见,对范仲淹道:“还有一件事,现在朝廷正在收买党项人的军器。劲弩和铁甲尽入各军,差一些的弩和弓及刀枪之类,要拨一些到你管下的巡检司里。马当然是由各军先选,好马入各军骑兵,拣剩的再由你去挑拣为巡检司士卒骑用,再剩下的才会拨到三司和驿铺去。不过,刀枪弓矢之类随时可以挑,反正各军不会用。你最好及时派人去挑出合用的,过些日子,可就会直接分了运到各路巡检司去。”
范仲淹笑道:“都护说得对,如此体贴,先行谢过。——对了,为何各军不来挑刀枪使用?党项军器,我看也不少成色精良的,并不比军中使用的差。”
“各军与巡检司不同,他们的军器全由枢密院统一配备,不得自行携带。军中使用的刀枪之类自有制式,且有铭记,不能使作其他器械。就是收上来的劲弩,也会收到枢密院辖的作院,重新打造一番,成为制式再发到军中。”
范仲淹听了,微笑着点了点头。徐平是要把枢密院直近的各军彻底与地方管的巡检司区分开,军中自成系统。这军改的大原则,这一带开始先行。范仲淹不是个古板的人,陇右诸军已经用战绩证明了这种做法,慢慢地他也想明白了。
条块分割,在地方上就是郡县代替封建,古人对其中的分别利害多次争论,至柳宗元的《封建论》,基本绝了封建再起的土壤。现在军改,本质上就是在军中破封建,立郡县而已,范仲淹对具体的军事可能不太熟,对这种大道理却容易理解。作为一代大儒,那么多书他不是白读的。设立各军,就是对军队建立条的管理,军权上收中央朝廷。设立各路巡检司,就是留给地方块的军权,便于处理地方事务。巡检军力可以因地制宜,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军事力量,只看面对的任务而已。这一点,范仲淹非常明白。
军器、马匹尽着各军先挑,还是要中央制地方的思路。军改的具体制度,很多范仲淹还不明白,不理解,没有关系,在前线统领一方,他可以慢慢摸索。军改的大方向大道理他却是一点就通,而且非常赞同,这本就是要做的事情,只是以前没有摸索出手段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