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冒灵只觉得浑身力气快速速散去,脑子也开始不清醒,喃喃道:“你这撮鸟即使独吞了这些钱,又能够逃到哪里去?我这里早就有做好的调兵符令,天一亮就能逃出城去,禁军又没有人敢查。你一个看着就不是正经人的贼,还能逃到官兵追捕?”
一边说着,高冒灵暗中动起力气,猛地抬手要抓厉中坛。
哪知厉中坛早就防着,身子一滑,手上用力,利刃从腰滑向高冒灵的腹部。脸上还是带着笑意,厉中坛对高冒灵道:“提辖,相识一场,我劝你还是不要挣扎。若是逼得在下手滑,给你开膛破肚,死了尸身也不好看。生死由命,富贵在天,提辖还是要看开些。”
高冒灵靠在旁边的墙上,瞪着厉中坛道:“你这厮早就想好了要自己一个人独吞?我们两人加起来有几千贯钱,怎么也够富贵一生了,多出一半来又有多少好处?!”
“提辖,你想得差了,我虽然是穷得怕了,但并没有那么贪财。”厉中坛摇了摇头。“只是跟提辖混在一起,肯定是逃不过官府追捕的。没奈何,为了我的性命,提辖担待。”
说完,手上一用力,刺到高冒灵内腑,看着他慢慢倒在地上。
结果了高冒灵的性命,厉中坛把他身上的包袱取下来,一起自己背着。在院子里迎着风站了一会,叹了口气:“我自幼读诗书,满腹文章,只是因为少年无行,州里连发解的机会都没有。在这世上想搏富贵,何其难也!今天杀了你高提辖,再没有退路了。找个地方做个逍遥员外,总好过食不裹腹。只是可惜了朱兄弟,事到临头,顾不上你了。”
说完,进屋取了一盆水来,就在院子里就着月光,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剃刀,把留了半年的胡子剃了。洗过了脸,就着水盆中照了一照,又恢复了以前的白面书生模样。
换了长衫,把剃下的胡须跟旧的衣衫团在一起,就在房中的灶下点了一把,烧成灰烬。
等到火烧完,里面的剩下的碎细毛发再也分不清是胡须还是头发,厉中坛笑着摇了摇头:“那度牒本就是为高提辖准备的,可怜那厮竟然认我会去当和尚。好笑么?有了这么一大注钱财,正该花天酒地,什么不好做去做个秃驴!”
说完,拍了拍手,背起装着纸钞的包袱,看了看地上高冒灵和陶干办的尸体,一声长笑,摇摇摆摆地出了院门。
从跟冯士元合作的那一天,厉中坛就在为今天做准备了。之所以蓄起胡须,便就是为了让人误会他会装扮成僧人逃走。僧人云游四方,不管是官府和地方百姓都查得不严,又可以到寺庙挂单,确实是逃亡时掩护身份的好方法。但有一利便就有一弊,僧人到底是跟普通人不一样,如果官府严查,专门盯着僧人,那反而不如普通人好逃了。
一般男子年过三十才蓄胡须,但实际上很多人特别是读书人终生不蓄须,以厉中坛的年纪当时蓄须并不显得突兀。现在把胡须一剃,长衫一穿,又是读书人了。
出了陶干办的院门,厉中坛径直到了不远处的蔡河,抬脚试了试冰面,便就上去顺着蔡河而行。一路沿着蔡河,到了城南边的陈州水门,找到早已经找好了的漏洞,出了开封城。为了方便漕运,开封城有几条河穿城而过,有好几个水门。与正常的城门比起来,为了在通航的季节方便船只进出,水门的防范并不严密,有心人总能找到漏洞。厉中坛准备了半年的时间,逃跑的路线是早已经选好了的。
离开城墙一两里路,厉中坛回身看高大的开封城,口中道:“此一去,以前种种便就从此成空。朱七只怕要替我担这一场灾祸,哥哥只能在这里说一声报歉。你我命蹇,不如此做,如何能够脱离贫贱日子?一个人受苦,总好过两个人受苦。若有来生,哥哥还你就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