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三司的时候,中书有吕夷简牵制,有王曾压着想平稳不折腾,徐平没有办法推行这些政策。现在到了地方,终于找到了突破口。利用户等重定条例的机会,把社会上沉淀的资金逼出来,加入到即将开始的商品经济大潮中。
按照律法,储存现钱本来就违法,只是难于执行,而且没有太多的意义,地方官府也没有动力去推行。徐平现在只是给地方官府一个认真执行的理由,把社会上的现钱清查清楚了,便就会增加中上等户的数量,自己更加容易做事,这跟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。
也不用怕这项政策推行下去会导致铜钱从京西路大规模地流出,私自携带大量铜钱一样违法,算是走私。钱法最严厉的时候,就连开封城内带铜钱出城门,超过数量一样是犯法的,到了天圣年间才正式废除这项禁令,但各州之间依然不许大量携带铜钱。也正是如此,不管什么原因,出远门必须把钱换成飞票或者金银等轻货,虽然会被收手续费,也只能如此。不仅仅是因为铜钱难运,更因为法律就是如此规定。
这个年代,铜钱并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货币,是有地域限制的,不然西川数路的铁钱制度早已经崩溃。这些限制,给了徐平推行政策的方便。
李参最先打破沉默:“如此一来,钱入户等,那民户私藏现钱便就不违禁了?此事要政事堂下敕令同意才行,我们一路可没有如此权限。”
徐平笑道:“难得糊涂,有的时候不要把事情算得那么清楚。我们只要不再受理因为私藏现钱的案子即可,禁令还是留在那里。真到了不得不废的那一天,自然而然就会从法令里废掉,政事堂说不定会主动下敕令呢。”
这话一出口,其他人都一起笑了起来,知道徐平是在打马虎眼,本路的改革先推行下去。跟法令违背的政策,只是从执行方面下手,而不直接去废除法令。这样一来,地方州县便就有了灵活性,也不会因为法令变更而引起大的动荡,最主要是避免来自朝廷的阻力。
官场上做事本来就是这样,怎么可能完全按照律法来?就是按律法,怎么解释,怎么去执行,历年的诏书和敕令还有冲突呢。官员如果能力和经验不足,会被公吏左右。胥吏地位那么低,怎么做到的?便就是在按例行事的时候,专门拣他们希望的条例出来,看你不顺眼了便就拣根本做不到的条例,官员对条例不熟根本没有办法。
先易后难,从实事做起,用事实去说话,是徐平的基本原则。最好能够先不要动现有的法令,等动社会发展到那一步,水到渠成,自然会有人去推动。自己掌握大局,何必去做这种容易引反弹的事情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