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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善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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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一双儿女早就被人带开,母子天性,儿女在这里只怕扰乱她的心情。

到这个地步也不能怪蒋家大嫂,虽然此时死刑慎用,蒋家父子的流刑总是免不了的。这一辈子,可能就永远也回不到河阴县了。纵使遇上大赦,也不知道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,路上颠沛流离,谁知道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?

一个二十多岁花朵一样的妇人,怎么可能跟着蒋家父子去受这一路的风霜?到了地方再为他们浆洗缝补,做吃做喝,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去过这种日子。又不是山盟海誓刻骨铭心的恋人,说穿了大家只是凑到一起过日子而已。

至于守在蒋家等丈夫回来,这决心也不好下。一是不知道能不能等回来,再一个即使回来也不知道是死人活人,更重要的是过几年守不住了,岂不是折折耽误自己的青春?妇道人家,过了这个岁数再找好人家那可是越来越难。

想来想去,这妇人最好的选择就是当断则断,最一开始就选择离去。

李参也觉得很正常,从刚才的几句话看来,这妇人是个聪明人,把一切都推到自己的父兄身上,免得别人说自己心性凉薄。而且到时候分起财产来,她的娘家人出面也比她出面放得开,能够给她挣到最大的利益。认真地算,说起来她分的都是子女的财产,多多少少别人对她都不会有什么好话。

清官难断家务事,李参也不在这上面多费心思,只要维持住原则就是了。

丈夫犯了流刑以上的罪,妻子可以选择跟着一起去,也可以选择离异。这种时候任何人不得阻拦,官府依律判和离,也就是后来说的正常离婚。但是这个年代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,家财都是男方的,也是留给家里的孩子的。女方所能够带走的财产,一个是自己的衣服首饰,另一个就是嫁过来时带的嫁妆。

成亲的时候,带来的嫁妆专门列得有单子,官方那里也有报备,此时就是按单子行事。不管是土地还是金银宝物,这些永远都是女方的财产,只有女方可以动用,离开的时候也一起带走。也正是这个原因,嫁妆的多少决定了女方在家庭里的地位,嫁妆多,全家都要靠着女方吃饭,她说话自然算数。嫁妆少,自然就没有地位了。

河阴县令姚泽广已经被夺了权,主簿钟回更加指望不上,现在这些杂事都是孟州的录事参军孙标在处置。因为蒋家牵涉太广,他做起来也很谨慎。

李参不在这事情上面费心,他现在需要处理的,是这妇人走了之后,蒋家的那么多田地怎么办?家里的财物可以暂时封存,孩子可以雇人看养,每月按时从他家里的财产里拨一定的钱数出来就是。这都是做熟了的事情,没什么特别。

惟有那几千亩的地,若是按往常的做法,自然是由官府出面招人租佃,每年收的田租积攒起来,到了蒋家的子女成年一起还给他们。这事情说起来容易,其实做起来相当棘手。因为租户不仅仅是租地,有的还要借用主家的耕牛农具,还有的要借种子水渠磨坊等等,除非招个主管过来处理,不然很难理得清爽。

但是如果招人来,就难免要中饱私囊,就要转移蒋家的财产,这恶名就落到官府身上。不然,就要按照徐平说的,让这些租户结成合作社,以合作社的名义租蒋家的地。但合作社听起来很好,这事情到底是没有人做过,真要做下去到底会如何呢?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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