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昺正了正衣冠,严肃地说:“臣知说出此事,官位可能不保,但肩负皇恩,不敢不言。北平新都营造需要大量物料,其中以木料、石料、琉璃、金砖等为重中之重。然有官员暗通商人,以次充好,贪污受贿,虽屡屡查出,警告再三,仍不知悔改,害多处建筑不合标尺、设计。”
朱允炆神色变得凝重起来。
什么意思,有人想给自己弄个豆腐渣工程不成?
中都烂尾,北平豆腐渣,大明浪费如此多人力物力,岂不是成了一个大笑话?
谁有如此大的胆量,竟然做出如此之事!
“能让堂堂布政使顾虑,想来不是一般人吧,说吧,是哪位藩王?”
朱允炆直接将矛盾对准了藩王。
可出乎意料,张昺却摇了摇头,行礼道:“并非是藩王,而是北平的监工陈一诚。”
“陈一诚?”
朱允炆有些疑惑,这个名字很是陌生。
张昺脸色变得凝重,沉声说:“陈一诚是山东按察使陈瑛之子。”
朱允炆更是不解:“陈瑛为山东按察使,与你北平布政使无关,缘何会顾忌他?这陈一诚若真有不法事,自需按律法与规制惩治,你之顾虑何来?”
张昺脸色有些难看,起身郑重行礼,从袖子中拿出一份文书,高举过头顶,喊道:“皇上,臣弹劾山东按察使陈瑛,构陷官员,常以小过而治大罪,官员害怕不敢言其过。”
朱允炆凝眸,盯着张昺:“看来朕需要看看你这文书了,双喜,接过来吧。”
双喜上前,接过文书转交朱允炆。
朱允炆接过文书,仔细看了几眼,不由地目光冷厉起来。
陈瑛按法办事,并无明显过错,但他错就错在,依照的法不是建文时期修改之后的大明律,而是朱元璋时期的大明律兼大诰。
文书中言,曾有一山东商贾吃饭使用银器,被陈瑛得知之后,下令将商贾抓了起来,最后不仅商贾不明不白死在牢里,其家产也被“充公”。
商贾不准使用银器,这是明初时期的礼仪规定,太祖当年制下规矩,玉器只能是皇室使用,一????????????????品至五品官员、公侯可使用金银器,六品至九品为银器,并规定商贾、技艺家器皿不许用银器。
可随着建文朝解禁商业,商贾使用银碗、银匙、银杯已不是什么新鲜事,京师都没听说过有人用这个理由治罪过商贾,你陈瑛竟然用?
种种事例,让人瞠目。
朱允炆拍案呵道:“将此文书发至内阁,命吏部与三法司派官员至山东核查,若查明属实,将陈瑛带至京师问罪!”
张昺默然地低着头。
陈瑛是一个小人,不仅在山东胡乱搞,还将手伸向了北平,甚至还收拢了一些官员充当其矛,动辄就是上书弹劾,有些弹劾送至京师,审查之后确有此事,便会惩处。
但问题是,京师审查通常是东厂、安全局等粗人负责,只在于求证是不是存在这些事,对于这些事的适用法律与条款是否合理并不作判断,以致于出现了不少小事成大事,小错成大罪。
山东官员不敢说,布政使也不敢,万一陈瑛非说自己办公的时候打了瞌睡,晚去衙署几次,早退几次,弹劾至朝廷,说不得就会落得一个“办事不力,撤职查办”的下场。
宁愿得罪君子,也不想得罪小人。
张昺早就看陈瑛不顺眼,他还敢让自家儿子在北平办事,认真负责也就罢了,还敢贪污,以次充好,这怎么行,不借机整你滚,我就不姓张。
朱允炆有些头疼:“朕主天下已是八年,仍有如此官员按太祖大诰治百姓,令人心寒啊。宽仁百姓,不扰百姓,大家都好过日子,就这么难吗?”
张昺知朱允炆体恤百姓,再次进言:“山东百姓众多,若无一得力人处理法司事,百姓恐心有怨气。那里又是白莲教旧地,不可不重教化与安抚。”
朱允炆瞥了一眼张昺:“山东事,朕自会处置。你在北平,可要统揽好民生之事,尤其是移民过去的百姓,是否出现无以生活,困顿潦草之家。百姓是江山之本,爱卿当慎之、爱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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