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谁能两天三天总是下雨,这里的雨就不能消停十天半个月,给人晾下衣服吗?
衣服湿了,天又不太冷,咬咬牙,坚持没问题,可身体一直都是湿漉漉的,皮肤都要破开了,双手发白,双脚发白,就连手肘、大腿内侧的肉都溃烂了,这还怎么抗?
原以为抵达了南美洲就是胜利了,可深入这里才知道,距离胜利还远着呢。
不断有军士生病倒下,不断有军士被各种毒物袭杀,不断有军士走出去多远之后,就再也没有回来,发现的时候,已被吊在了蔓藤里面……
这些伟大的大明水师军士,就这样一步步深入南美洲,接近安第斯山。
骆冠英已经胡子拉碴,拿着短刀就把胡须给割断一截,大明人主张留胡子,但在南美洲留胡子,那就是整天下巴上挂水袋,不仅难受,还漏水。
“我们现在到了哪里?”
骆冠英坐着,将鞋靴里的水倒了出来,拿出一块布就开始擦脚。
梁大方拿着舆图与罗盘,仔细盘算之后才开口:“我们距离安第斯山应该不到三百里了,方向没有问题,只要一直走下去,一定可以见到山。”
在这到处参天大木的森林里,想要登高望远都不太可能,加上树木之上时不时会有古怪的动物盘着,谁也不敢轻易爬树,只能依靠着梁大方等人来辨明方向。
“七月到现在,有半年了吧,算算时间,我们也应该差不多到了。”
赵世瑜脱下铠甲,长长舒了一口气,这铠甲虽然被减过重量,可依旧十几斤重,加上衣服湿透,穿着总不舒服。
王真擦了擦脸,吐了一口浊气:“我们是不是前进的太慢了一些。”
苏庵苦涩地说:“我们能快得起来吗?这里没有道路,时不时就是沼泽水坑,还有这总也下不完的雨,现在能抵达这里,已经是不错了。”
马欢小心翼翼拿出牛皮包裹里的文册,找出笔墨,在记录之前插了一句:“快慢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挖到土豆。”
骆冠英重重点头,安抚众人:“欲速则不达,我们走慢一点,稳妥一点,总要把大家带回去才是,我姐夫还等着回去呢,大明百姓都等着我们回去呢。”
赵世瑜检查了下弓箭,试了试弓弦,还可以,没有失去太多弹力:“一步步来吧,????????????????时间我们已经不着急了,只要找到东西,我们就能顺流而下。”
骆冠英点了点头,众人开始了沉默。
不久之后,军士送来吃的。
虽进入森林的军士众多,但行军的粮食并不缺少,这座森林里有无数可以吃的动物,凭借着水师的素质与装备,如果饿着才是有鬼。杀一条蟒蛇,足够多少人的伙食了,何况军士背囊涂蜡隔水,每几日就会集中狩猎与采集,收集可实用的物资作储备。
吃饭并不是问题,问题是雨太频繁,严重影响了行军速度。
翌日,天晴。
骆冠英盘点军士,好在没少人,这才撒开队伍,每十人一组,扇形西进。
古老的森林,寂静的令人瘆得慌。
若不是军士众多,就这恐怖而压抑的环境,足以让人发疯。
在行军至正午时,一朵阴云飞了过来,森林里本就不多的光陡然消失,环境变得暗了许多,好在是白日,总能看出五十六步远。
苏庵拿着大刀砍断一条藤蔓,刚想回头和骆冠英说话,就看到眼前一根小木棍飞了过去,随后是一声石头打在金属上的声音,定睛一看,木棍射在了马欢胸口,然后落在了地上。
骆冠英弯腰,捡起了木棍,仔细看了看,这是一根细长的木棍,长一尺半,一端有个凹口,另一端则是磨尖的小石头。
“这是箭?”
骆冠英凝眸看去,只见在不远处的树旁,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,此人衣着古怪,身上披着一块长到股骨的鞣皮带,在腰间用一条窄带子束起,鞣皮带的前后两边,就成了两块正方形的围裙,垂搭遮蔽。
此人是黄皮肤,黑头发,只不过鼻根高挺,五官棱角分明,而且头上还帮着一堆古怪的羽毛,手中正握着一张弓,正一脸诧异地看着骆冠英等人。
“这该不会就是皇上说的土著,印第安人吧?”
骆冠英满是好奇,其他军士也瞪大眼睛去观察,好奇啊,这地方竟然真的有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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