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,与华纳的接触告一段落后。
本着早做准备,外加诺兰拍片不是个快枪手,甚至因为坚持实景实拍,工作效率其实是偏低的。
是以,萤火虫自然要先从道具、服装、取景地搭建入手等先难后易的原则,完善拍摄前期的各项琐事,以及筹建剧组,明晰计划。
虽说,诺兰和乔纳森现在连最终的剧本定稿都没有完成,但大致的思路是走在正确的道路的,只不过需要时间深化细节和提前制定叙事模式。
这些工作放在其他地方或许需要牵扯极大的精力。
但在一切都有流程,把电影当流水线车间生产的好莱坞,导演即使不插手,都能准备的很好。
也只有在这种时候,才能看出团队和制片人等成熟化能对项目怎样的节省时间。
许多地方,大小事情,甚至连如何化妆都要导演来决定,那才意味着产业的不发达——冯钢炮曾经就吐槽过这种不专业的弊端。
所以,诺兰依旧能把心思放在剧本和剧情脉络,莱曼则拉来瑞恩去帮着前期筹备。
多个项目历练下来,瑞恩对类似的工作很是熟悉,闭着眼睛都知道怎么安排。
毕竟,他只是个管理者,又不需要具体执行。
更准确点来说,能把流程落实与否才是他要做的。
当然,这份工作绝对不算轻松就是了。
很快他便找到莱曼,说是主演方面还未确定,试镜工作的范围选择也没具体方案,让他拿个主意。
莱曼仔细问询过诺兰的意见之后,除开一些新加入的角色,其他只要维持原有班底即可。
这本来拍得就是续集,找演员啥的,工作量很小。
于是,他又找来约翰逊。
经纪人与经纪人打交道更合适吗。
而且,好几个演员都是CAA的,让约翰逊去谈很方便。
两人一聊,约翰逊脑子也比较活络。
知道要求后,当即应下。
其实吧,这方面稍微麻烦的是确定片酬的事。
演员的身价本就是一部部作品和成绩所积累出来的,《侠影之谜》成功了,那么理所当然里面的演员可以开口涨薪酬,这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反正,就算演员没这想法,他们背后的经纪人团队也绝对不会不好意思开口。
谈钱吗,又不俗气。
约翰逊作为混迹于各大谈判桌的资深经纪人,什么世面没见过。
当然,唯一疑惑的是自家的大客户好像有了剧本中新加入的反派“小丑”的演员人选,这方面他问的时候,莱曼让他不用花心思......
老大的眼光,还是非常准的。
既然不用多费心,约翰逊也乐得如此。
很快,他便找了几位主创的经纪人。
其他几位倒很轻松,毕竟,拍这样的项目,又能增加名气又能赚到实惠,要价也都是按照标准来,谈得时候非常顺利——也没什么人会傻到拒绝出演。
不过嘛,唯独主角克里斯蒂安-贝尔麻烦些,或者说他的经纪人麻烦些。
初步接触过一次后,隔日,约翰逊草草吃了中饭便又赶门去。
名气的极大增长让克里斯蒂安-贝尔的经纪人很有底气喊价,而且因为签了三部长约的原因,其实是合理要求之内。
毕竟,也不可能让人一个价位拍完三部......那不现实。
几人落座。
约翰逊先拿出与莱曼商量过的合约范本,面基础片酬的数字900万也让贝尔的经纪人脸露有笑意。
第一部片酬加票房奖励,他们也就拿了差不多850万,第二部光基础片酬就超过这个数,绝不算对不起身价。
然后,约翰逊商业互吹、什么合作共赢的场面话说了几句,道明双方潜在的共同利益,才再强调道:“第二部的拍摄预算起码1亿7千多万,这样的投资制作,能够出演主角会有多大加成,你们也是知晓的,而且诺兰的导演水平有目共睹,我相信第二部肯定会比第一部取得的成就更高。”
动不动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