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克斯与劳伦签订的是业内非常普遍的一种改编方案。
以《穿着prada的恶魔》影视改编版权为主,福克斯付出了500万的预付款,获得小说改编版权5年――如果5年以内,福克斯没有履行小说影视制作化,则版权自动的回归劳伦手里。
此外,电影一旦拍摄,会全面让作者劳伦参与,包括剧本改编、选角权益、以及答应的露脸,和影片上映后的票房分成、线下版权推广的一成总额收益。
看起来,这合约似乎很不错,福克斯很有改编诚意――这也是劳伦在专业律师的参考下,兴奋答应的原因。
只可惜,福克斯的操守根本没这么高尚。
他们都能随便拍一部《神奇四侠》的烂剧来增加改编年限,糊弄漫威,更别提会重视这类原创小说只是有点市场的项目。
所以,预付款500万,他们也只付了200万而已,剩下的300万要项目启动才给。
之所以会这样,本来就是福克斯敷衍的结果。
毕竟,这年头,小说改编也是影视制作的流行趋势,有《哈利波特》系列、《魔戒》系列珠玉在前,福克斯不过是打击敌人,囤积市场,增加自身底蕴项目选择的空间罢了。
至于什么很看好的空话,都是白扯,福克斯只看利益,只要前景合适,自然会拍。
原作者劳伦的催促,除了使人厌恶,并无卵用。
或者改编合约快到期了,福克斯说不定又会恶心一把,拿点钱随意糊弄一下,继续长久的握有版权――这类事,哪家制片厂都没少干,核心就是拖字决。
约翰逊详细的看过签署合约内容,又连忙回到caa,调动资源查询福克斯内部的项目制作――想拍片,就得立项,立项了,就能查到,而且找演员的话,也绕不开caa,毕竟,caa在好莱坞占据的份额最大,资源最多。
这一查,就得到一个好消息,一个坏消息。
好消息是,福克斯并没有立项制作;坏消息是,03年,福克斯是想拍来着,结果没找到合适的导演,这才搁置下来――福克斯初步选定的执导人选是彼得-海吉斯(拍过《四月碎片》、《恋恋情深》),结果这位改了一版剧本后,自己不喜欢这故事,觉得虚伪又恶心,且不知道怎么继续再改编下去了,就没接。
查完资料,心里有了底。
约翰逊便跟莱曼回复,说了大致的作品信息。
莱曼听后,也很诧异。
他压根没想过这事有这么复杂,只不过是一时兴起,从报纸上看到了这么一则小说卖座的消息。他是知道未来大势的,只想追求一下利益,没想过这般曲折。
“要不还是算了。”莱曼嫌麻烦。
可约翰逊却是说道“这小说有改编市场吗?”
“还是有的,女性影迷或许会很喜欢。”莱曼稍稍含糊道。
“那就再争取一下,我找人跟福克斯联络,把这个项目提出来。”
“他们会肯吗?福克斯不缺这点版权费。”莱曼有些怀疑。
“放心,我会邀请小说作者一起争取,反正福克斯近期也没有拍摄的打算,为什么会不放手?何况,我见过那位作者,她挺会来事的,并不好糊弄,尤其是吃过一次亏的前提下。”约翰逊仔细梳理一遍计划,有些信心道。
“那么,就不能用萤火虫影业的名义了,不然福克斯绝不会放手。”――以现在的情况,如果萤火虫影业介入这个项目,很难不引起福克斯的重视,毕竟,好莱坞谁不知道莱曼很有眼光,他制作的项目就没有赔钱的。
“你有什么其他途径吗?”莱曼又问道。
“用空壳子吧,先拿到版权,在转入萤火虫影业。”约翰逊提议道。
这类的空壳子公司在好莱坞不少,比如一开始的导演个人工作室,大部分都只是为了更好的以投资方来参与项目制作才创立的。
“好吧,等我消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