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份的电影市场依旧低迷,莱曼除了偶尔受邀参加一些酒会、陪陪伊娃之外,陆续开始接手《史密斯夫妇》剧组的筹建工作。
话说,自那天见面以后,派拉蒙接连向三位导演都送出了项目合作意向,而那几位基本上也都是愿意的。
毕竟,哪个导演不愿意搭配最一流的制片厂呢?
人总是想往高处走的。
而派拉蒙虽然近年来战绩不佳,但再怎么样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还是比大部分独立制片厂强了不止一个档次。
再者,能执导8000万美金以上的一线制作,那诱惑力对几位导演来说可不要太大。
人生在世,无非追求名利二字,而只要这个项目成功,还会缺少名与利吗?
于是乎,这三位接到邀约后都挺热心的,见天的朝派拉蒙总部去协商、促成合作。
雪莉-兰辛呢,也就趁机考察几位的能力、拍摄思路乃至利益如何。
这也是应有之意了。
而各方面比较结果,毫无疑问的以道格-里曼最佳,这货毕竟有成绩在手,又是常拍动作题材的,很有心得;
其次则是布莱特-拉特纳,圈内资历较高,也就稍逊一筹;
最末的,当然是托尼-吉尔罗伊,他编剧出身,没太瞧出导演能力――就拍了一部电影,处女作还失败了。
可光是这样,是不是就该选择道格-里曼?
要是事情这么简单,那也算是不错,毕竟原版就是这货拍的吗,比较有保障。
但这人提的条件不仅派拉蒙很有顾及,也让莱曼不想同意。
道格-里曼就说了,《谍影重重》一二部累计票房接近5亿(第一部214,第二部289亿),是呈现上升趋势的,且影迷口碑不差,想来第三部或许能突破三亿大关,所以他如果现在转手接下《史密斯夫妇》,是需要承担很大风险的,毕竟电影在没拍出来之前,谁也料想不到成绩如何,那么自然薪酬方面就要求高一点。
是多少呢?
他开始举例子,说自己现在跟环球谈判,已经争取到了1000万美金的基础酬劳外加北美票房的百分之十,派拉蒙愿意的话,至少肯定不能低过这个数值啊。
总之,派拉蒙开价不能比环球低,不然不接。
莱曼一听这话,当即冷笑,当然具体的消息是雪莉打电话过来的,问他的想法如何,毕竟这个人选是你建议的,考察之后,确实有能力。
然后,莱曼就回道“我给导演的薪酬空间只定在了1000万以下,且不包括票房分成,不然项目就有拍摄风险,怎么可能答应?”
现在,莱曼算是知道道格-里曼为什么拍完《谍影重重3》之后就跟环球断了联系,也为什么好好的导演不当,后面更多的以制片身份混迹幕后裹胁资源。
但有上进心不能说他错,利用自身的优势去争取利益最大化难道有错吗?
可惜,这事讲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
如果没有莱曼掺和,可能原时空顶峰娱乐也就是这样咬牙同意的,就好比现在派拉蒙让萤火虫影业占便宜一样。
但莱曼都参与了,自然是不肯分出这么多利润给一个导演,而且剧本也是自家筹划的,你丫就是个拍片机器,说不定后期剪辑也要莱曼把关,那又凭什么拿这么多?
当然,如果道格-里曼的才能有诺兰、温子仁那种本事,笼络人心的话给了也就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