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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六四节 蛮族的艺术与文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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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用的颜色不多,无非是以红色和黑色为主的矿物颜料,当然也少不了来自白人的血。为了满足这些警卫强烈的个人艺术表现欲望,那段时间“动物园”里至少有二十个白人被分批在不同时间砍断手指,只为了取得新鲜的血。

他们后来发现用炭条绘画的效果更好,这门“手艺”也逐渐传开,被更多的人喜欢并接受。

第一个在房间里绘画墙壁当做装饰的人,是住在雷角城的一个老头。他是一个在部落战场上失去左腿的老兵,他用炭条画满了住处的四面墙。画的内容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:有祈祷和祭祀仪式,有进攻城寨和胜利的场面,有血腥的战斗,还有战斗结束后的幸福生活……没有过于具体的人物素描,却有着六个手拉手聚在一起跳舞的小人,分别代表他和妻子、弟弟、妹妹,还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。

人来人往,都喜欢串门。

“画墙师”这个在北方蛮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职业就此出现。

女人喜欢鲜花,尤其是年轻少女,她们希望一年四季都能看到鲜艳的花瓣,也对画墙师提出了更多要求。为了满足她们在颜色方面的需求,画墙师们开始寻找更多的颜色来源,尤其是植物。

凤仙花是可以利用的,还可以收集变种三色堇进行压榨,从而得到可爱的蓝色。人们很早就发现橘皮可以染黄,还有来自济州岛军工厂的硫磺副产品,都可以用来调色。

这个时代没有绘画教学科,却并不妨碍追求艺术的人们很快发现了三原色规律,进而产生了更多的调和色彩。

嘲风是天浩的第四个儿子,他从小就喜欢听故事。阿依是个称职的母亲,她总会在孩子入睡前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。神灵与勇士,族长和小丑,故事里当然少不了美丽的公主,还有所有男孩子都感兴趣的战争。

嘲风不知道文明时代有一个职业叫“作家”。虽然年龄未满十岁,不属于成年人,但嘲风认为书写和记录的意义在于能使自己感到快乐。他记录下从母亲那里听过的所有故事,进而将故事的要求提升,从所有认识的人那里寻找知识。

部族战争,磐石寨的崛起,年轻的雷牛部之王,大国师的最坚定拥护者,伟大的牛族摄政王……谁也没有想到一本本长篇小说竟然诞生于一个孩子之手。嘲风的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了特殊效果,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自费刊印第一本小说。内容很简单,讲述古代部族之间的矛盾,进而引发战乱。这个故事在老人看来毫不为奇,他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,年轻人却不这样想,随着一百多本最初的书籍在人群中流传,这很快变得火热,受到追捧。就这样口口相传,没看过的人觉得心痒猫抓,于是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……

阿依对此完全不懂,她不明白为什么嘲风的名气一夜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之大。惶恐之下,她下令将这些书暂扣,并将事情经过详细写在信里,以最快的速度派人送给天浩。

当时正处于对鹿族作战的关键时刻。对此,他莞尔一笑,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在这方面展现出惊人的天赋。给阿依的回复也很简单————放开手,让他做吧!

很快,这本名为《部落战争》的书刊印数量超过了六万本,实际卖掉的部分超过百分之九十五。

那时候还没有龙族,天浩的身份只是牛族摄政王。整个牛族不到一千万的人口数量,这个刊印比例已经非常高。

嘲风给很多人打开了一扇门,他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。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行巫者,他们恍然发现原来还有这种专门以写作和文字存在的生活方式。就这样,在嘲风的带动下,诗歌、小说、散文成为了帝国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虽然专职于写作的行巫者数量较少,但他们拥有旺盛且强烈的创作意识。毕竟可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,尤其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南方战争,光是看看多达数百万的白人俘虏,就令人热血沸腾,想要用手中的笔将这一切记录下来,永远载于史册。

吹笛子这件事,是天浩从磐石寨时期就带动起来。虽然没有竹子,天浩却从铁匠那里得到了几根铜管。那时候他很寂寞,每天太阳落山以后就没有任何娱乐节目,为了打发入睡前的这段时间,天浩把其中一根铜管改造成长笛,虽然音色不怎么样,却让两位兄长和妹妹感到惊奇,也带来了他想要的快乐。

北方蛮族最常用的乐器就是鼓。品质最好的鼓用熊皮制成,而且必须是凶悍可怕的暴鬃熊。用炉灰脱光毛发,刮去熊皮内层的油脂,使其变得坚韧,蒙在预制的木箍表面,经过后期处理,就能成为品质绝佳的鼓。

天浩“发明”了二胡和口琴,除了长笛,这是他在文明时代最熟悉的乐器。

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存在,使帝国对平民的掌控达到极致。尤其是新鲜事物的诞生,总会在第一时间被当地的民政官员察觉。

一种介于月琴和琵琶之间的乐器出现了,弹奏方式很多,可以架在腿上拨弄,也可以像吉他那样横抱着用手指乱撩。

对此,天浩只能报以微笑。

这是好事。艺术的诞生与发展永远贯穿于文明社会。“北方蛮族”四个字虽然听起来威猛雄壮,却有种说不出的粗俗感。尤其是南方白人,他们的敬畏心理完全建立在战争基础上。潜意识当中,他们仍对北方巨人感到不屑。

“蛮族”两个字,足以说明问题。

上位者对新生事物的态度决定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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